发布者:成华|时间:2019年09月02日|102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夫妻双方因感情交流契合而结合,但因男方个人处理不好妈妈与妻子之间的矛盾而最终导致离婚的结果,一段婚姻中,家庭和谐跟互相理解以及双方角色扮演调和家庭关系是分不开的。
我方原告谭某与被告饶某于2016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17年1月3日在武汉市江夏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7年6月9日生育一子饶某博。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较好,后因婆媳关系不和引发矛盾,后经两次司法鉴定,谭某之子饶某博与被告饶某不存在亲自血缘关系,致使夫妻关系更加恶化,2019年1月开始分居,谭某要求离婚遂起诉。
本案中原告被告名下并无财产分配争议,被告主张要求返还彩礼,以及索要孩子抚养费用。因孩子系婚前怀孕,被告方婚前已知并允诺共同抚养,遂法院不予采纳。
裁判结果:
准予原被告离婚